震泽实验小学班主任法治教育校本培训
日期:2023-09-28 17:01:23 浏览量:107
9月25日下午,震泽实验小学德育处组织全体班主任学习《中小学班主任规定》《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(试行)》《中小学生守则》等法律条文,依法执教;组织班主任修学教育学和心理学等,针对学生身心特点,严慈相济,艺术育人,关爱其生命成长。
教育惩戒是教育教学过程中的重要手段之一。中国自古以来便敬畏文化,明代思想家方孝孺认为:凡善怕者,必身有所正,言有所规,行有所止,偶有逾矩,亦不出大格。
学校德育处结合《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》(试行)和本校实际情况,将设计教育惩戒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进行了梳理和提炼。针对学习及教师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收集和汇总,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条文进行了以下几方面的解读:一.法律法规常识;二.教育惩戒的适用范围;三.教师独立行使惩戒权的情形;四.一节课堂教学时间中教室内站立;五.教师禁止实施惩戒的行为;六.教师行为保护应特别注意的事项;
通过此次学习,班主任们认识到:只有实行依法治教,建立起以法制为基础的教育新体制和运行机制,才能规范复杂的教育活动,更好地规范教育环境、保护公民的受教育权。
“不以规矩,不成方圆”。班主任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。班主任队伍的建设关系着学校的可持续发展。作为老师,尤其是作为班主任的我们更要自觉地学法、守法、用法,使“惩而有度,教而有爱”,才能呵护自己的事业,更好地服务于学生。